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級有關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執法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規,擬定滇中新區綜合行政執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措施;
(2)承擔對滇中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全行業進行指導、業務培訓、協調服務、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的相關工作;
(3)實施省或昆明市授予(委托)的相對集中行使城市規劃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省、新區管委會賦予的其他行政處罰權;承辦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4)承辦組織新區綜合執法數字化執法平臺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工作,完善數字化執法系統;
(5)積極支持和服務新區招商引資工作,依法保護駐入新區業主投資興業的合法權益,促進重大產業健康發展;
(6)承辦建立和完善新區綜合執法督察督辦機制工作,對轄區綜合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督辦;
(7)承接新區綜合行政執法信訪案件的辦理工作;
(8)承辦上級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