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級城鄉規劃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滇中新區城鄉規劃的地方性政策和規章,經審議批準后組織實施;組織新區城市化有關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研究;
(2)組織編制滇中新區總體規劃、重點組團規劃以及重要專項規劃、重點片區詳細規劃等;
(3)承辦對滇中新區規劃范圍的區域發展、城鄉統籌、產業布局與重大基礎設施等進行規劃指導與協調工作,對重點城鎮總體規劃與近期建設規劃、各類專項規劃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等進行審查或備案;
(4)組織對滇中新區規劃范圍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與監督,統籌、協調新區重點建設項目的布局選址和規劃審批工作;
(5)承辦滇中新區重大市政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進行統籌與協調工作,對各類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與檢查、監督;
(6)組織滇中新區規劃管理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起草、修訂;
(7)積極支持和主動服務招商引資工作,根據項目產業性質、發展方向及用地需求,積極做好規劃選址、用地布局等協調服務工作,促進重大項目入駐新區投資興業;
(8)協助滇中新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與新區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組織開展的有關工作;
(9)承辦上級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