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新區有關住房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組織起草新區住房城鄉建設方面的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2)制定新區本級實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年度計劃,指導新區本級平臺公司有關保障性住房和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3)承擔新區本級投資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發起、前期工作及與項目有關的投資合作協議審核等工作,配合工程建設中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協助做好新區本級住房、市政配套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工作,負責批后管理。
(5)承擔新區住房城鄉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與昆明市住房城鄉建設市區融合有關工作。
(6)指導直管園區住房、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住房城鄉重大突發事件和重大災害事故的調查和救助工作。
(7)參與轄區內房屋、市政配套基礎設施等建設工程技術性審查。
(8)承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規劃建設管理部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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