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圍繞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中心工作開展督促檢查,根據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問效;
(2)對中央、省及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重大決策、重要會議、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對中央、省及新區領導重要指示、批示及上級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進行督辦落實;
(4)對新聞媒體或其它渠道反映的重要情況、批評建議及社會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督促落實;
(5)涉及新區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及重要信訪件辦理工作的督查;
(6)牽頭起草并報經黨工委、管委會制定新區本級工作目標;負責審核新區直管區及機關各部門工作目標,指導協調目標責任單位做好日常目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新區直管區及機關各部門的目標考核工作;承辦新區機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
(7)承辦做好上級部門對新區督查、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重要督查、考核活動的組織安排;
(8)對督促檢查中發現的工作落實不力、違反行政效能建設等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9)承辦上級和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