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滇中新區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隊伍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工作;
(二)承擔新區機關的綜合協調、事務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固定資產、后勤保障、安全保衛、接待聯絡等機關事務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協調、宣傳、新聞等工作;負責應急值班、信訪、外事等工作;
(三)承擔機關、所屬單位領導和直管區班子建設;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干部隊伍建設和干部人事管理及監督工作;承擔干部培訓工作;承擔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擔新區人員聘用、崗位管理、人才工作;
(四)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群團工作;
(五)承擔滇中新區綜合改革、機構編制、政策法制等綜合研究,指導專題研究;
(六)承擔審計工作;
(七)督促檢查黨工委、管委會確定事項及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等督查工作;承擔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
(八)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下達的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融資等目標任務。